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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來義國民小學

學校公佈欄

有關社會救助通報流程相關辦法,請依規定辦理。

{{ $t('FEZ001') }} 輔導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有關教育人員、保育人員、社會工作人員、醫事人員、村(里)幹事、警察人員因執行業務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時,應通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;續由屏東縣政府依通報派員調查予以生活陷困民眾必要之救助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7-17|

{{ $t('FEZ005') }} 35|